曾获浙江省渔业名老大、舟山市渔业先进工作者、市优秀基层党的宣传员等称号,2010年评为全国劳动模范。
王宏杰,男,1959年 4月出生,浙江岱山长涂人。高中文化,中共党员,时为岱山县东海湾对拖网捕捞专业合作社社长。
王宏杰从事渔业生产 38年,作为带头船老大始终坚持“渔业增效、渔民增收、渔区稳定、社会和谐”,在渔业生产的各个层面边学习边实践边提高,诠释了岱山渔民“领头雁”的热诚胸怀和党员孜孜不倦的追求。
抓效益、重安全,海上安全的“宣传人”。在他的带领下,长涂镇渔船最早实行了“编组生产、同进同出”的渔业安全生产机制。该机制在全市渔业乡镇推广应用;谋思路、兴科技,渔业生产的“引领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行动指南,实施科技创新战略,改造网具,带头实施渔船节能,搞“风帆节能”试验;积极为高科技产品提供应用平台。
解难题、改制度,渔业和谐发展的“带路人”。一是加强了股份合作渔船单位的财务管理,稳定和完善了股份合作经营。二是规范了渔船转让行为,促进了渔船转让健康有序地进行。三是充分调动了股份合作渔船单位船员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凝人心、扬正气,平安和谐渔场的“守护人”。作为带头船老大,在渔场不但带领好船队安全生产,还调解渔场渔事纠纷,二十几年来,他所经手或参与调解渔事纠纷不下 20起,调解率达 100%;抓党建、树党风,渔民党员的“核心人”。在前方船队设立党支部,王宏杰担任支部书记,努力抓好前方党员队伍规范化建设和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一线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了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