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评为岱山县先进生产者和舟山专区、岱山县优秀党员, 1982年评为浙江省劳动模范,1983年评为浙江省优秀生产队长。
陈元根,男,1945年 11月出生,浙江岱山高亭人。初中文化,中共党员,时任南峰渔业大队党总支书记。系浙江省第一届、第二届政协委员。
陈元根出身于贫苦渔民家庭,是党把他从一个青年渔民培养为渔船老大,并担任了大队的主要领导工作。当老大期间,始终与社员同甘共苦,重活抢先干,难活做在前,小病不作声,公伤不离船,哪里有困难就出现在哪里,处处起带头作用。在长期生产实践中,练就了一套过硬的捕鱼本领,注重积累经验,勤学苦钻,学习先进。捕到了大网头,不骄傲,想想经验在那里;没捕到鱼,不歇气,问一个为什么。有时连吃饭走路也在思考。1977年夏汛,一次鱼探仪没有探到鱼群,他苦苦思索,全面分析了渔场鱼情,结合过去经验,判断在浪岗附近可能有鱼,于是就驾船前往,果然在浪岗东南偏南三十多海里的地方探到了鱼群,捕到了 1200多担的大网头。
当干部后,牢记党的教导,坚定不移地带领社员沿着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前进,艰苦奋斗,以身作则,苦干实干,使全队生产连年丰收。1971-1982年,所在单位共产鱼 4964吨,经济收入达 171万元,共向国家投售鱼货 48180吨,占总产量 97%以上,单位产量连续五年超万担。大队多次被评为地县先进集体。人们称赞陈元根工作做得好,“家”当得好,他总是谦虚地说:“我只不过做了一个共产党员应做的工作,成绩归于党和社员群众。今后更要以共产主义理想和共产主义精神激励自己,脚踏实地,艰苦奋斗,努力工作,为实现伟大战略目标作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