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工会经费解缴及收据开具的告知书
各相关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 “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缴费服务,区总工会已在全区企业范围内开展 “非接触式”网上办理工会经费缴纳和收据开具工作,现对全区企业单位工会经费税务代征缴纳方式调整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一)申报缴费方式
1、工会经费纳入税务部门代征的企业单位申报缴费方式自2021年4月1日起由原自行到银行解缴调整为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缴纳。
2、申报缴费期限目前系统统一设置为按次征收,企业仍按原申报缴费期限申报。如按年一次性缴费的,在缴费时申报,日常无需申报;按季申报缴费的,在季后一个月内申报,日常也无需申报。
(二)收据开具方式
从2021年4月1日起,税务大厅不再开据《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企业单位在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后,于次月5个工作日后登录工会经费票据管理系统(https://zszgh.org.cn),自行开具。
二、注意事项。
(一)企业如要申报缴纳工会经费,但电子税务局无申报选项的,请及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二)《工会经费拨缴款收据》需在企业单位完成申报后的次月及时开具。已自行缴纳过工会经费,但未及时在税务部门开具票据的企业请到工会开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
(三)已办理过小微企业工会经费退回手续的企业,区总工会将根据网上《工会经费拨缴款收据》开具情况,按季直接予以退回;从未办理过经费退回或自行缴纳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请与区总工会联系经费退还相关事宜。
总工会咨询:2035777;税务咨询:12366。
定海区总工会
202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