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市属基层工会
财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功能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市直属部门工会:
为做好2022年度市属基层工会财务年报工作,根据全国总工会、浙江省总工会有关文件要求,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管理意识,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层层落实责任、扎实做好预、决算数据的填报、审核等工作,确保2022年度市属基层工会财务年报填制进度和准确率。
(二)严格预决算编审,确保数据质量。根据财政部、全国总工会有关通知要求,从202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级工会组织施行新的《工会会计制度》(财会〔2021〕7号),市属各基层工在做好财务核算的基础上按新要求编报财务决算报表,要在理解好决算报表含义、指标口径、逻辑关系的基础上,做到账证一致、账表一致,决算数据确保以经核实的会计数据为准。
2023年度市属基层工会预算报表按《基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20〕29号)要求编报,预算编报时要坚持工会经费正确使用方向,科学测算经费收入,合理安排经费支出,努力为服务工会全局工作和服务职工群众做好资金保障。
二、填报单位范围
各功能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市直属部门工会及所属基层工会纳入填报范围,均须逐户填报2022年度市属基层工会财务年报。
三、填报要求
(一)各功能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市直属部门工会要认真布置所属基层工会做好2022年度市属基层工会财务年报工作,并做到上报财务年报的基层工会单位数不少于上年。
(二)各基层工会请在“舟山工会网”(http://www.zjzsgh.cn/)-“财务资产”-“财务报表”-“关于做好2022年度市属基层工会财务年报工作的通知”中下载相关资料,并按要求编制和报送。
(三)各功能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和市直属部门工会请于2023年1月16日前将《2022年度基层工会财务联系人登记表》报送市总工会财务部(资产监管部)。
(四)各基层工会请于2023年1月31日前将《2022年度基层工会财务报表》电子报表发送至,纸质报表2023年2月底前邮寄至市总工会财务部(资产监管部)。
联系部室:舟山市总工会财务部(资产监管部)
联系电话:2025951、2045336
附件:1、基层工会年度财务报表填报指南
2、2022年度基层工会财务联系人登记表
3.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舟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