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总工会关于印发<舟山市定海区困难职工临时性救助办法>的通知》(定总工〔2018〕37号)文件精神,经基层工会申报,所属主管单位工会初审,区总工会审核,现将顾佩芬家庭申报困难职工临时救助进行公示。请广大职工相互监督,如不符合要求,请于2023年5月26日前向定海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26日
联系电话:2033351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救助事由 | 拟救助金额(元) |
顾佩芬 | 3309021974*****552* |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定海区税务局 | 家属患大病 |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