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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的通知

作者:市总工会   发布时间:2009-08-14 17:29
                         舟总工(2009)32号

      
各县(区)总工会:
    去年以来,市、县、镇工会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联系工会实际,大力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建设,使工会工作扩大了服务对象,拓宽了服务形式,提高了办事效率,增强了服务效果,较好地发挥了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但有的工会组织工作进展缓慢,思想认识不足、工作力度不大、信息内容不完整、工作网络不系统、作用效果不明显,影响了工作。为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平台,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职工,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工会“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是新形势下工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市委指示精神,创新发展工会参与社会管理、服务职工群众工作的有效举措。工会依托“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平台,充分运用信息网络的优势,将工会工作融合到党委政府的全局工作中去谋划,使工会工作更加紧密地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工会通过网格化管理及时提供有效的工会工作信息,协助党委政府准确把握职工群众迫切需求,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参与网格化管理,整合共享政府信息资源,拓宽工会工作视野,提高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的水平,尤其是通过网格化管理,从源头及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职工队伍的稳定。
    二、进一步规范“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的内容和形式
    各级县(区)、镇(街道)工会要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强化条块结合,挖掘工会工作内容,科学融入网格化管理。要不断完善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网格化工会信息对接渠道,加强与网格信息员的联系沟通,突出困难职工、劳动模范、职工技能人才等服务内容的开发利用,通过乡镇(街道)的平台不断丰富工会网格信息数据库,明确工会在网格化管理中的服务工作要求,利用网格平台把工会工作融入到服务广大职工群众工作中去。要充分利用乡镇(街道)维权帮扶站、调解委员会、经济技术服务队、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做好网格化组织转办或提交的相关工作,积极主动地为广大职工群众排忧解难,提高工会参与社会管理的服务效率,为网格化组织提供应有的工作支撑。
    三、进一步加强对“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加强对“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班子,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全面深化。县(区)总工会要将这项工作纳入到乡镇(街道)工会年度工作考核,明确工作内容,提出工作要求,建立责任制,做到奖罚分明。要组织力量定期到乡镇(街道)工会检查指导,不断提高工作层次和水平。要进一步完善工会干部联系基层制度,建立“网络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考核、检查监督等制度,以制度保证这项工作的长久开展。要加大对“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投入,将这项工作列入工会年度预算。市总工会适时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进一步促进这项工作,更好地为广大职工群众服务。
 
                                                      舟山市总工会
                                                     200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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