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技协〔2013〕3号
各县(区)职工技协,市属有关单位职工技协:
现将省职工技协《关于浙江省工会系统基层职工技协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浙工技办字〔2012〕11号)转发给你们,望你们根据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办。
所需表格可到舟山工会网技术协作栏目中技协政策和文件下载。
舟山市职工技术协会
2013年1月23日
关于浙江省工会系统基层职工技协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
各市总工会职工技协办公室,省各产业系统职工技协、省直属单位职工技协:
财政部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银监会关于贯彻<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财政厅等6个部门关于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要求,我办商省总财务部并报全总经济技术部,决定我省工会系统基层职工技协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办。
浙江省总工会职工技术协作办公室
201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