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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培育好家风——女职工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来源:舟山市总工会   作者:市总工会女职委   发布时间:2016-03-15 14:16

关于开展“培育好家风——女职工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功能区工会工委、市产业工会、市属系统工会工委女职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建设“三个注重”的要求,根据省总女职工委员会有关工作部署,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决定在全市开展“培育好家风——女职工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培育好家风——女职工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是工会女职工组织促进家庭文明建设的工作载体。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女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家庭美德,培养正确的家庭观、幸福观,充分发挥女职工在家庭建设中的独特作用,传承良好家风、培育良好家教、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用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

二、活动时间

2016年3月至8月。

三、活动参与对象

全市广大女职工及子女。

四、活动内容

1、“书香三八大讲堂”。通过举办主题系列讲座,向广大女职工宣传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和良好家风的时代内涵,传授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等方面的经验和知识,引导女职工履行好家庭责任,建立和谐家庭关系,创建幸福家庭。

2、“书香家庭”--亲子共读活动。通过举办以家庭为单位的读书征文比赛,营造浓厚的家庭书香氛围,全面提升家庭成员综合素质,倡导家庭健康向上的学习理念和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

3、“幸福家庭”--寻找身边幸福家庭的感人故事。通过寻找活动,分享“小家”的幸福生活,传递温暖力量。

4、“写一封家书”活动。书信是传递消息、传递思想、增进情感、相互交流的使者。通过写一封信或发一段微信、短信等,把想对家人说的话、想送出的祝福化作文字告诉他们,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中生根、在亲情中升华。

5、其他活动形式:除组织开展好上述活动外,各地各系统还可结合实际,组织女职工参与全国“书香三八”组委会开展的“智慧女性·书香家庭”读书活动。活动内容详见www.shuxiang38.com。 

 五、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功能区工会工委、市产业工会、市属系统工会工委女职工委员会要充分认识开展“培育好家风——女职工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活动要求,制订具体计划,做好活动的组织发动工作。市工会女职委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设置若干组织奖和优秀作品奖。

2、创新活动方式。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可根据总体部署,创新活动载体和活动方式,着力扩大活动覆盖面,增强活动吸引力。

3、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系统要注重示范引领,及时宣传报道主题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总结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努力扩大主题实践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请各单位在8月1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市总工会女职委。

联系人:陈静芬;邮箱:sznzw2000@sina.com;联系电话:2035487。全国“书香三八”读书活动组委会联系人:程单;电话:13263499839    010-52706310。

 

附件:1、“书香家庭”--亲子共读活动方案

      2、“幸福家庭”--寻找身边的幸福家庭感人故事活动方案

      3、“写一封家书”活动方案

 

 

 

 

 

山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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