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总工〔2016〕6号
各县(区)总工会、安监局、卫计局,功能区工会工委,市产业工会、市属系统工会工委,有关基层工会:
根据《浙江省“安康杯”竞赛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浙总工发〔2015〕84号)和浙江省安康杯竞赛组织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浙安赛办〔2016〕1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2016年度继续深入开展舟山市“安康杯”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传播安全文化,助推安全管理,强基础增素质,促进职业健康。
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定安全发展理念,以“安康杯”竞赛为载体,积极组织职工广泛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不断提高职工劳动保护技能素质,促进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建设“两美”新区和“平安舟山”作贡献。
三、竞赛目标
确保全市2016年度参赛单位和参赛职工总数分别比上年增长10%和5%;各县(区)、功能区和市属产业(系统、市直属工委)单建工会(含联合工会)参赛单位达85%以上;参赛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强化班组竞赛管理,确保竞赛单位无死亡、无重伤、无重大职业危害事件发生。
四、竞赛范围
在舟山市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五、竞赛内容
各参赛单位要对照“安康杯”竞赛考核内容(见附件),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制定具有特色的实施方案并报上级竞赛组委会。在女职工相对集中和职业安全隐患高危行业,广泛开展群众性职业卫生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活动。乡镇(街道)要推动中小微单位开展以“十个一”、“十个应该,十个不放心”、“四不伤害,安全互保”、“查找事故隐患,提合理化建议”等为主要内容的竞赛活动,强化安全法律知识培训,普及安全“三级”教育,推进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及班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
六、竞赛要求
1、高度重视“安康杯”竞赛工作。“安康杯”竞赛是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调动职工参与企业安全生产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载体和抓手。各级“安康杯”竞赛组委会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健全组织、明确责任,落实专人组织实施,确保竞赛不断扩大覆盖面,不断规范有序发展,不断提高实效性。
2、突出重点谋划好竞赛方案。各级“安康杯”竞赛组织要精心部署、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创新“安康杯”竞赛活动的组织方式和方法,要突出镇乡(街道)为主,设计适合中小微单位竞赛活动内容,推动中小微单位开展竞赛活动。要加大行业性专项竞赛的组织力度,以危险化学品、船舶修造、水产制冷、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高危领域和劳动密集型行业为重点开展专项竞赛活动。要紧密结合新区建设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组织开展重点工程项目“安康杯”竞赛活动。请各县(区)、功能区和市属产业(系统、直属)竞赛活动组委会结合自身特点,及时制订本年度“安康杯”竞赛活动实施方案,于4月10日前报市总经济保护部,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3、落实重点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市“安康杯”竞赛组织要紧紧围绕安全与健康这一主题,创造性地丰富竞赛内涵,广泛发动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竞赛活动,使竞赛活动更有效、更生动、更有针对性。要积极参加第五届全省职工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和“浙江职工安康之家”微信平台组织安全知识有奖竞赛活动。6月1日前,各县(区)、功能区和市直属工委报送“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不少于5条;市产业工会和系统工委不少于2条(建议表格可在浙江工会劳动保护网下载)。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劳动保护监督网络,坚持运用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分级考评和乡镇(街道)总工会“分级抓、分类管、分层查”的工作法抓好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减少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要指导基层工会发动职工手机随手拍,在网上实时发布现场隐患照片到企业管理层,促使企业落实整改。
4、完善竞赛激励机制。各级“安康杯”竞赛组织要加大对“安康杯”竞赛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大力宣传推广“安康杯”竞赛先进单位的经验。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将在年末评选一批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并择优推荐全国和省先进。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全市竞赛活动开展情况,在下半年适时组织检查或互查,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氛围。参赛单位要将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布在全国“安康杯”竞赛网站和省总劳动保护网站(ldbh.zjftu.org),加强竞赛信息交流。
5、做好参赛报名。各县(区)总工会、功能区工会工委和市属产业(系统、直属)工会(委)请于2016年5月底前完成参赛单位的报名工作。新参赛单位和未网上报名的参赛单位按照工会隶属关系在省总劳动保护网站(ldbh.zjftu.org)“安康杯报名”栏目完成网上申报;已网上报名参赛单位请及时更新当年度的竞赛实施方案。各县(区)总工会、功能区工委和市属产业(系统、直属)工会(委)请于2016年8月31日前将已参赛和新参赛单位数及参赛职工数报市总工会经济保护部。全省“安康杯”竞赛考评截至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
附件:1、“安康杯”竞赛单位考核标准
2、“安康杯”竞赛参赛单位报名汇总表
舟山市总工会 舟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