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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2015-2016年度舟山群岛新区五一劳动奖状、奖章的通知

来源:舟山市总工会   作者:市总办公室1   发布时间:2017-04-10 14:52

舟总工办〔2017〕3号


 

各县(区)总工会,功能区工会工委,市产业工会、市属系统工会工委:

2015年以来,新区广大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为加快推进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进一步激励职工积极投身新区建设的伟大实践,为实现新区华丽转身建功立业,根据2014年市委办批转市总工会关于《舟山群岛新区五一劳动奖状(章)评选管理试行办法》文件精神,市总工会决定在今年“五一”前评选表彰2015-2016年度舟山群岛新区五一劳动奖状、奖章。现就推荐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评选范围2015年以来,在加快推进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已获得市及市以上模范集体、劳动模范称号的集体和个人不参加评选。

五一劳动奖状的推荐评选范围:2015年以来,在加快推进舟山开发、开放和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的内设机构不能作为五一劳动奖状的推荐对象。

五一劳动奖章的推荐评选范围:2015年以来,在舟山开发、开放、建设和生产一线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县处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和退休、退职人员不参加评选,县(区)推荐对象中科级领导干部从严控制。

(二)推荐评选名额此次评选按一定比例实行差额推荐,表彰五一劳动奖状10个,推荐名额13个,差额3个;表彰五一劳动奖章20名,推荐名额26名,差额6名(推荐名额分配见附表)。

(三)推荐对象比例。

1、在推荐的新区五一劳动奖章中,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含科教人员)不低于80%;

2、非公企业及其职工比例不低于10%;

3、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不超过10%;

4、女职工占一定比例。

二、推荐评选条件

舟山群岛新区五一劳动奖状、奖章推荐对象应符合《舟山群岛新区五一劳动奖状(章)评选管理试行办法》(舟总工〔2014〕3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新区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勇立潮头、开拓进取、负重突破、奋力作为、走在前列,为推动新区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发展动力、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围绕实施创新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创新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促进全民共建共享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坚持绿色发展,促进低碳经济建设,推动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重大项目工程建设、重大项目推进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勤政廉洁、拒腐防变、服务群众、改善民生、当好人民公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全省职工技能大赛中取得前三名的选手或在市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第一名的选手,可以优先申报舟山群岛新区五一劳动奖章。

三、推荐评选办法

(一)基层推荐。基层工会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经本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后确定推荐对象,推荐对象需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或征求职工(代表)意见,并在本单位公示后报所在主管单位研究审核。

(二)县(区)或主管单位初荐。县(区)总工会、市系统(产业)工会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并征求本级主管单位和有关部门意见后向市总工会推荐申报。

(三)综合考察。市总工会组织人员对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考察,听取意见。

(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对推荐的先进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征求工商、税务(国税、地税)、审计、纪检监察、人力社保、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人口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职业病危害、拖欠职工工资、欠缴或未缴社会保险费和工会经费、未依法组建工会、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劳动关系不和谐、劳动保障信用等级在c级(含)以下的,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等情形之一或发生重大火灾、交通等事故,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等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

(五)网络投票。通过舟山工会app等进行网络公众投票。

(六)市总工会常委会确定推荐对象。市总常委会以投票表决方式按得票数从高到低确定正式推荐对象。

(七)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

(八)媒体公示。对推荐对象在市级媒体上予以公示。

四、命名表彰

对获得舟山群岛新区五一劳动奖状的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对舟山群岛新区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颁发z6尊龙旗舰厅的荣誉证书和奖章,并给予一次性奖励2500元。

五、工作要求

今年是市总工会首次评选表彰舟山群岛新区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要、责任重大。各县(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市属系统工会工委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评选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保证评选质量,确保推选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一)明确推荐评选重点。推荐对象要面向新区建设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重要领域,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既要推荐在积极推进创新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重点行业以及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者,也要推荐评选在平凡岗位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事迹突出的先进人物,要重点推荐在艰苦环境、攻艰克难、无私奉献或对新区建设有重大贡献的的先进典型。推荐对象要有一定的荣誉基础,充分体现先进性和代表性。

(二)严格推荐评选程序。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五一劳动奖状、奖章的推荐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逐级评审”的办法,接受群众监督。各级工会要对推荐对象严格把关、层层审核,确保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及事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先进宣传力度。各级工会要以推荐评选先进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传媒,大力宣传先进事迹,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激发正能量。要把推荐评选先进的过程,作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的过程,引导职工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为实现新区华丽转身建功立业。

(四)把握上报时间和材料要求。各县(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市属各系统工会工委于3月15日前将舟山群岛新区五一劳动奖状、奖章推荐对象的简要事迹(400字左右)、详细事迹(2000字左右)和推荐表格(可在舟山工会网公示公告栏中下载)、公示证明等材料报市总工会经济保护部。各县(区)总工会需按规定同时报送同级有关部门意见。

电子文档请发邮箱:,联系人:颜惠青、邵松程,电话(传真):0580—2055523。

 

附件:舟山群岛新区五一劳动奖状、奖章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doc


 

 

 

 

 

 

 

 

 

 

 

                                            舟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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