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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区域性职工活动中心建设的意见

来源:舟山市总工会   作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8-27 15:10

舟总工【2017】36号

 

关于加强区域性职工活动中心建设的意见

                

各县(区)总工会,功能区工会工委,市产业工会、市属系统工会工委:

为进一步强化职工服务,提升职工素质,推进基层工会工作互动和职工交流,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切实加强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总工会等部门关于加强职工活动阵地建设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25号)和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区域化职工阵地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总工发[2017]60号)精神,结合舟山实际,现就我市加强区域性职工活动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围绕深化工会改革,强化工会服务,把工会组织建设成为职工满意的新型职工之家的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以点带面、普惠共享,在全市职工工作和居住相对集中的经济功能区、工业园区、乡镇(街道),打造一批功能相对齐全、设施相对先进的职工活动中心,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在提升职工综合素养、丰富职工精神生活、优化社会服务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作用。

 二、建设规划

争取利用3年时间,在全市建成10个左右区域性职工活动中心;到2022年基本完成经济功能区、工业园区、重点镇(街道) 职工活动中心建设任务。

三、建设原则

(一)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各有关区域职工规模、公益性职工文体设施情况、职工需求,合理确定区域性职工活动中心布点,不搞遍地开花,建设规模和功能布局上不搞一刀切。

(二)资源整合的原则坚持共建共享,不搞重复建设。硬件建设上与党群活动中心、区域性文体活动中心相结合,管理服务上与政府部门、社会服务资源相对接,丰富中心服务资源,提高中心服务水平。

(三)需求导向的原则。职工活动中心的布点、功能布局、服务内容、设施选择、活动安排、管理方式、开放时间等应充分考虑职工的特点,贴近职工的需求,体现服务职工、服务基层的目的。

(四)公益服务的原则。中心各类公益性活动和服务项目免费或者低收费对职工开放,职工凭工会会员证或者工会服务卡免费或优惠参加活动。

(五)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设施建设、内容建设与后期管理相同步,自我管理与专业化社会运营相结合,创新中心运营、管理体制,实现中心可持续发展。

四、建设内容

区域性职工活动中心建设所需场地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有关单位通过新建、调剂以及租赁空闲场地、企业空置厂房等解决,与党群活动中心、文体活动中心等联建共享。活动场地面积一般不少于500m2(其中室内活动场地面积应不少于300m2)。

基本建设内容包括:(1)有统一标识logo(工会徽标)。统一冠名“×××职工活动中心”,并在室外醒目位置悬挂或设置。(2)有一间工会(工会志愿者)办公室。用于中心工会工作人员及工会志愿者日常办公,档案管理,办理职工入会、职工医疗互助报销、困难职工申报、困难救助金及物品领取等;(3)有一间服务室。用于接待职工信访咨询,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法律援助,对职工进行心理辅导干预。(4)有一间会议室。用于组织召开各种会议,开展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5)有一间以上能满足区域内职工日常教育培训的培训室或多功能室。用于组织职工开展培训、放映电影以及举办文艺演出比赛等活动。(6)有一间图书阅览室。与有关图书馆建立流动书屋协议,供职工借阅图书和电子阅览。(7)有一个工会工作展览宣传阵地。用于展示基层工会的基本职责、基本概况、工作动态、活动与培训安排、基层工会经验做法、职工文化,宣传工人阶级典型,并定期更新。(8)有一定数量的室内体育运动场所与器材。配置一定数量的乒乓球台、台球或其他健身器材设施,用于职工健身健体。(9)有一个室外运动、健身场所。方便职工室外活动和组织室外赛事。(10)有一个网上工作服务平台。提供免费wifi网络服务,设立手机充电站,积极探索网络预约、微信预约等职工活动、职工服务报名办法,保证职工活动与服务的正常有序。

有条件的地方,还可将建设内容进行拓展,设立职工咖啡吧、茶座、舞蹈(排练)室、影院、医疗室、篮球场、羽毛球场等。女职工较多的地方,应当设立妈咪暖心小屋。职工有需要的地方,还可以设立职工服务窗口、职工爱心超市、有线电视、水、电、煤气、公交卡缴费、充值点等。

区域性职工活动中心建设及设施购置、管理等应严格遵守建设、消防、安全规范,建设、管理方案按工会管理关系报市、县(区)总工会审核同意。功能、布局、管理、服务等符合要求的,由市总工会和县(区)总工会予以适当补助。

五、运行机制

区域性职工活动中心的主要功能有三个:一是为工会深化职工服务,开展职工入会、维权帮扶、学习培训等提供阵地;二是为区域内工会工作互动、工作展示、工作交流、工作推进提供平台;三是为区域内文化休闲、体育健身、交友联谊等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根据这三大功能定位,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1、要建立错时、延时开放制。确保职工能在工余时间参加活动,在工余时间享受到工会服务。

2、要有经常性的文体活动。每年制定“菜单式”培训计划和活动项目,经常性地开展职工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文体娱乐活动。每个中心每年组织文体活动不少于6场次。

3、要有职工文艺骨干队伍吸纳一批具有文体专长的职工爱好者,建立各种形式的业余文艺团队或兴趣小组,经常性组织开展文体活动或比赛。同时要组建好职工文化志愿者队伍,推动中心各项工作开展。

4要定期开展教育培训活动着眼于提高职工素质,制定“菜单式”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形势任务、思想道德、政策法律、职业技能、健康生活、心理辅导等教育培训活动。每年举办各类教育培训不少于6次。

5、要有工作互动机制。建立健全区域内基层工会工作交流互动制度,经常性地组织基层工会开展工作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展示工作成效。积极开展圆梦职工微心愿等活动,深化职工帮扶服务内涵。

各地要积极探索,创新运行管理方式。通过“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工会采购、企业运作、全民享受”的服务外包、调动民间资本冠名赞助、部分休闲项目福利性有偿运作等模式,实现专业化管理和设施、设备、人才、市场等资源的有效整合,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益,实现中心可持续发展。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县(区)、功能区、乡镇(街道)总工会(工委)要充分认识开展区域性职工活动中心建设的意义,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迅速积极。加强调查摸底,根据职工需求和本地实际,制订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的建设方案,切实抓好落实。要加强对建设、管理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建设管理中遇到的各方面问题。

2、形成合力。坚持党建带工建原则,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将职工活动中心建设纳入当地党群文化建设、公众文化建设的统一规划积极争取劳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司法等部门重视,争取有关部门在经费、阵地、设施、人员、政策等方面的支持,优先将中心列入其送演出、送电影、送器材、送培训、送法律、送卫生等公共服务范畴。

3、落实保障。在积极争取省总工会支持的同时,市总工会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对区域性职工活动中心建设、管理补助。各县(区)总工会也要安排相应的专项补助资金。要按照专、兼、工会工作志愿者相结合的形式加强中心管理人员配备,做到有人干事、有人管事,确保中心正常规范运行。专职工会工作人员经费由市、县(区)总工会和当地党委政府共同承担,工会工作志愿者予以适当报酬补助并纳入当地志愿者管理体系管理。

4、强化激励。加强对区域性职工活动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指导,明确人员职责,建立健全建设、运行、管理和人员职责落实情况考核机制,强化工作激励。加强中心建设工作情况交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中心建设向广度和深度拓展。

舟山区域性职工活动动中心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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